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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 林穎孟 /【獎勵停車位應依法開放外車停放】2020.05.14.台北市議會.工務部門質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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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多建商利用「獎勵停車位」的制度取得容積獎勵,然而結果是管委會通常不會開放外車停放,與法規有違。

依照實地勘查結果,目前有六家獎勵停車場沒有依照《停車場法》第27條規定,在出入口或適當處標示停車費率及管理事項。

根據資料顯示,這些獎勵停車位所產生的利潤高達10億元,這些獎勵停車位若違背原本用意沒有開放給民眾停車,等於是全民損失10億元的概念。

對此我在本週工務部門質詢時要求建管處處理此問題。建管處長張明森則回覆會協同停管處前往會勘了解狀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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